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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7105 筆【更新】 110/6/27 16:54

王○維 問 : 請問房子被拍賣可退土增稅嗎?

解答
人氣:249

您好~

法院在做分配表時,根本無法得知債務人會用何種稅率,所以均統一以較高的一般稅率核課;如果債務人符合自用稅率標準,且願意以自用稅率辦理,在得標後一個月內,要趕快到稅捐機聲請,那稅捐單位就會將兩種稅率差額退回法院,即稱為法拍屋退稅額,法院再依分配表順序繼續撥發。

所以此筆退稅額,原則上抵押債權的銀行最先受償,所有債權受償有剰餘,才會輪到債務人的份。

債務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自用稅率機會,依現在法院生態,此筆退稅幾乎跑到銀行口袋,怎麼會債務人願意趕在30天內到稅捐單位辦理呢?

法拍屋市場,從民國70年以來,就有少數的代書,專門接洽退稅額很高的法拍房地的屋主;取得屋主同意委託書後,就向抵押債權銀行談判,犧牲債務人一生一次自用稅機會,換取銀行同意回饋部份退稅款給債務人,達成三方贏家,當然第三方就是承辦的代書。

除非是家公營銀行,像台銀,土銀等,僵硬無彈性外,其餘民營銀行均可配合,只是每家的回饋金不同罷了。回饋的款項,承辦代書憑委託書可代債務人領取,委託的債務人可要注意雙方契約,如何保障自身權益。

已解答文章:45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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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7189 筆【更新】 110/3/22 21:3

鄭○芬 問 : 老師請教「一生一次」和「一生一屋」的税?
「一生一次」有沒有使用過,針對的都是土地,和房地合一稅無關聯,只要有機會就要用掉比較好嗎?
因為和房屋的增值無關,也不確定是否買到的土地增值最多,什麼時候用一生一次比較划算?
根本沒有辦法決吧!

解答
人氣:399

您好~

房地合一稅和增值稅都有「自用」節稅方式,請善加利用。

(一)增值稅:
1、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稅率都是10%,需自用住宅「一生一次」使用過後,得再申請適用「一生一屋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
2、「一生一次」一生限用1次,「一生一屋」無次數限制,只要符合一生一屋的各項條件,都可申請適用,無次數限制。

3、「一生一屋」的優惠稅率必要條件為,曾使用過土地增值稅「一生一次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;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,須設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;簽約買賣前5年,沒有任何出租或營業使用。

(二)房地合一稅:
1、個人交易自住房屋、土地符合一定條件者,課稅所得(稅基)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,超過400萬元者,就超過部分按稅率10%課徵所得稅。

適用條件為
1、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。
2、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3、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。

(三)重購退稅:
無論是先買後賣,或是先賣後買,只要買屋及賣屋之時間(以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為準)差距在2年以內,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、土地之規定,即可申請重購退稅。

法拍基礎班(三)將針對各種節稅方式將深入分析說明,歡迎報名課程。

已解答文章:87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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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7801 筆【更新】 109/5/24 9:18

李○功 問 : 五月是繳稅月, 曾經聽過“一生一屋”、“一生一次”請問這是什麼意思?

解答
人氣:128

您好~

簡單說明:「一生一次」「一生一屋」適用於賣房省土地增值稅。
最大節稅秘密在於,多屋族透過同一日期一次移轉,全享受10%自用住宅土增稅。
相較之下,「一生一次」節稅標準較為寬鬆,而「一生一屋」優點在於可多次使用。
「 一生一次」只要本人、配偶或是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,甚至僅須在簽約買賣立約日將戶籍遷入即可。
此外「一生一屋」的優惠稅率必要條件為,曾使用過土地增值稅「一生一次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;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,須設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;簽約買賣前5年,沒有任何出租或營業使用。 
搞懂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賣房子可大省土增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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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7594 筆【更新】 99/6/2 12:48

陳○太 問 : 若12.5萬為隱藏增值稅,
請問:
若標得後,再出售時,賣方的增值稅是以12.5萬來計算嗎?
謝謝~
(台北)

解答
人氣:539

您好!

在我們網站的網頁中,我們會幫投標人計算出土地隱藏增值額(請注意!不是隱藏增值稅),是以投標人再次出售時面臨的土地增值額。

依您的題意,如果土地隱藏增值為12‧5萬,代表您投標的土地底價低於目前土地公告現值12‧5萬,再次出售時土地增值額即為12‧5萬;以一生一次自用稅率10%計,增值稅為1‧25萬,一般稅率20~40%,最少要繳交2‧5萬。

所以投標時,如要加價5萬,應把5萬加在土地時,則隱藏增值變為12‧5-5=7‧5萬,就能達到節稅作用了。

已解答文章:1004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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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7711 筆【更新】 99/1/10 9:4

陳○瑋 問 : 房子現在正被法拍中!聽說可申請退稅或可以何名目申請分配嗎? 如何辦理?或找誰辦理? (高雄)

解答
人氣:489

您好!

買到法拍屋的得標人,7天內要繳清尾款,法院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
二.扣土地增值稅,房屋稅,地價稅。
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依順位優先受償。

四.營業稅等國家欠稅

五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權比例分配。

六.如有甚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。

而法拍屋的退稅是指上面第二項中的土地增值稅;目前土增稅有兩種稅率,一為自用稅率,一生只能享用一次,稅率10%,另一為一般稅率,從20至40%。

法院在做分配表時,根本無法得知債務人會用何種稅率,所以均統一以較高的一般稅率核課;如果債務人符合自用稅率標準,且願意以自用稅率辦理,在收到稅單後一個月內,要趕快到稅捐機聲請,那稅捐單位就會將兩種稅率差額退回法院,即稱為「法拍屋退稅額」,法院再依分配表順序繼續撥發。

所以此筆退稅額,原則上抵押債權不足清償的銀行最先受償,所有債權清償有剩餘,才有輪到債務人的份。

債務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自用稅率機會,依現在法院生態,此筆退稅幾乎跑到銀行口袋,怎麼會債務人願意趕在30天內到稅捐單位辦理呢?

法拍屋市場,從民國70年以來,就有少數的代書,專門接洽退稅額很高的法拍房地的屋主;取得屋主同意委託書後,就向抵押債權銀行談判,犧牲債務人一生一次自用稅機會,換取銀行同意回饋部份退稅款給債務人,達成三方贏家,當然第三方就是承辦的代書。

除非是家公營銀行,像台銀、土銀等,僵硬無彈性外,其餘民營銀行均可配合,只是每家的回饋金不同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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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7607 筆【更新】 98/10/18 0:34

鄭○靜 問 : 我家房子是法拍屋,最近要第3次拍賣了

今天收到一封代書寄來的信,說我們可以退稅,叫我們趕快跟他連絡

房子被拍賣,已經很沒有辦法,如再遇到詐騙集團,那我們太慘了

退什麼稅,請教‧‧‧

解答
人氣:682

您好!

買到法拍屋的得標人,7天內要繳清尾款,法院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
二.扣土地增值稅,房屋稅,地價稅
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依順位優先受償

四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權比例分配

五.如有甚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

而法拍屋的退稅是指上面第二項中的土地增值稅;目前土增稅有兩種稅率,一為自用稅率,一生只能享用一次,稅率10%,另一為一般稅率,從20至40%。

法院在做分配表時,根本無法得知債務人會用何種稅率,所以均統一以較高的一般稅率核課;如果債務人符合自用稅率標準,且願意以自用稅率辦理,在得標後收到稅單一個月內,要趕快到稅捐機聲請,那稅捐單位就會將兩種稅率差額退回法院,即稱為法拍屋退稅額,法院再依分配表順序繼續撥發。

所以此筆退稅額,原則上抵押債權的銀行最先受償,所有債權清償有剩餘,才有輪到債務人的份。

債務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自用稅率機會,依現在法院生態,此筆退稅幾乎跑到銀行口袋,怎麼會債務人願意趕在30天內到稅捐單位辦理呢?

法拍屋市場,從民國70年以來,就有少數的代書,專門接洽退稅額很高的法拍房地的屋主;取得屋主同意委託書後,就向抵押債權銀行談判,犧牲債務人一生一次自用稅機會,換取銀行同意回饋部份退稅款給債務人,達成三方贏家,當然第三方就是承辦的代書。

除非是家公營銀行,像台銀,土銀等,僵硬無彈性外,其餘民營銀行均可配合,只是每家的回饋金不同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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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房子被拍賣可退土增稅嗎?
您好~

法院在做分配表時,根本無法得知債務人會用何種稅率,所以均統一以較高的一般稅率核課;如果債務人符合自用稅率標準,且願意以自用稅率辦理,在得標後一個月內,要趕快到稅捐機聲請,那稅捐單位就會將兩種稅率差額退回法院,即稱為法拍屋退稅額,法院再依分配表順序繼續撥發。

所以此筆退稅額,原則上抵押債權的銀行最先受償,所有債權受償有剰餘,才會輪到債務人的份。

債務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自用稅率機會,依現在法院生態,此筆退稅幾乎跑到銀行口袋,怎麼會債務人願意趕在30天內到稅捐單位辦理呢?

法拍屋市場,從民國70年以來,就有少數的代書,專門接洽退稅額很高的法拍房地的屋主;取得屋主同意委託書後,就向抵押債權銀行談判,犧牲債務人一生一次自用稅機會,換取銀行同意回饋部份退稅款給債務人,達成三方贏家,當然第三方就是承辦的代書。

除非是家公營銀行,像台銀,土銀等,僵硬無彈性外,其餘民營銀行均可配合,只是每家的回饋金不同罷了。回饋的款項,承辦代書憑委託書可代債務人領取,委託的債務人可要注意雙方契約,如何保障自身權益。
老師請教「一生一次」和「一生一屋」的税?
「一生一次」有沒有使用過,針對的都是土地,和房地合一稅無關聯,只要有機會就要用掉比較好嗎?
因為和房屋的增值無關,也不確定是否買到的土地增值最多,什麼時候用一生一次比較划算?
根本沒有辦法決吧!
您好~

房地合一稅和增值稅都有「自用」節稅方式,請善加利用。

(一)增值稅:
1、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稅率都是10%,需自用住宅「一生一次」使用過後,得再申請適用「一生一屋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
2、「一生一次」一生限用1次,「一生一屋」無次數限制,只要符合一生一屋的各項條件,都可申請適用,無次數限制。

3、「一生一屋」的優惠稅率必要條件為,曾使用過土地增值稅「一生一次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;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,須設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;簽約買賣前5年,沒有任何出租或營業使用。

(二)房地合一稅:
1、個人交易自住房屋、土地符合一定條件者,課稅所得(稅基)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,超過400萬元者,就超過部分按稅率10%課徵所得稅。

適用條件為
1、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。
2、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3、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。

(三)重購退稅:
無論是先買後賣,或是先賣後買,只要買屋及賣屋之時間(以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為準)差距在2年以內,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、土地之規定,即可申請重購退稅。

法拍基礎班(三)將針對各種節稅方式將深入分析說明,歡迎報名課程。
五月是繳稅月, 曾經聽過“一生一屋”、“一生一次”請問這是什麼意思?
您好~

簡單說明:「一生一次」「一生一屋」適用於賣房省土地增值稅。
最大節稅秘密在於,多屋族透過同一日期一次移轉,全享受10%自用住宅土增稅。
相較之下,「一生一次」節稅標準較為寬鬆,而「一生一屋」優點在於可多次使用。
「 一生一次」只要本人、配偶或是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,甚至僅須在簽約買賣立約日將戶籍遷入即可。
此外「一生一屋」的優惠稅率必要條件為,曾使用過土地增值稅「一生一次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;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,須設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;簽約買賣前5年,沒有任何出租或營業使用。 
搞懂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賣房子可大省土增稅。
若12.5萬為隱藏增值稅,
請問:
若標得後,再出售時,賣方的增值稅是以12.5萬來計算嗎?
謝謝~
(台北)
您好!

在我們網站的網頁中,我們會幫投標人計算出土地隱藏增值額(請注意!不是隱藏增值稅),是以投標人再次出售時面臨的土地增值額。

依您的題意,如果土地隱藏增值為12‧5萬,代表您投標的土地底價低於目前土地公告現值12‧5萬,再次出售時土地增值額即為12‧5萬;以一生一次自用稅率10%計,增值稅為1‧25萬,一般稅率20~40%,最少要繳交2‧5萬。

所以投標時,如要加價5萬,應把5萬加在土地時,則隱藏增值變為12‧5-5=7‧5萬,就能達到節稅作用了。
房子現在正被法拍中!聽說可申請退稅或可以何名目申請分配嗎? 如何辦理?或找誰辦理? (高雄)
您好!

買到法拍屋的得標人,7天內要繳清尾款,法院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
二.扣土地增值稅,房屋稅,地價稅。
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依順位優先受償。

四.營業稅等國家欠稅

五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權比例分配。

六.如有甚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。

而法拍屋的退稅是指上面第二項中的土地增值稅;目前土增稅有兩種稅率,一為自用稅率,一生只能享用一次,稅率10%,另一為一般稅率,從20至40%。

法院在做分配表時,根本無法得知債務人會用何種稅率,所以均統一以較高的一般稅率核課;如果債務人符合自用稅率標準,且願意以自用稅率辦理,在收到稅單後一個月內,要趕快到稅捐機聲請,那稅捐單位就會將兩種稅率差額退回法院,即稱為「法拍屋退稅額」,法院再依分配表順序繼續撥發。

所以此筆退稅額,原則上抵押債權不足清償的銀行最先受償,所有債權清償有剩餘,才有輪到債務人的份。

債務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自用稅率機會,依現在法院生態,此筆退稅幾乎跑到銀行口袋,怎麼會債務人願意趕在30天內到稅捐單位辦理呢?

法拍屋市場,從民國70年以來,就有少數的代書,專門接洽退稅額很高的法拍房地的屋主;取得屋主同意委託書後,就向抵押債權銀行談判,犧牲債務人一生一次自用稅機會,換取銀行同意回饋部份退稅款給債務人,達成三方贏家,當然第三方就是承辦的代書。

除非是家公營銀行,像台銀、土銀等,僵硬無彈性外,其餘民營銀行均可配合,只是每家的回饋金不同罷了。
我家房子是法拍屋,最近要第3次拍賣了

今天收到一封代書寄來的信,說我們可以退稅,叫我們趕快跟他連絡

房子被拍賣,已經很沒有辦法,如再遇到詐騙集團,那我們太慘了

退什麼稅,請教‧‧‧
您好!

買到法拍屋的得標人,7天內要繳清尾款,法院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
二.扣土地增值稅,房屋稅,地價稅
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依順位優先受償

四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權比例分配

五.如有甚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

而法拍屋的退稅是指上面第二項中的土地增值稅;目前土增稅有兩種稅率,一為自用稅率,一生只能享用一次,稅率10%,另一為一般稅率,從20至40%。

法院在做分配表時,根本無法得知債務人會用何種稅率,所以均統一以較高的一般稅率核課;如果債務人符合自用稅率標準,且願意以自用稅率辦理,在得標後收到稅單一個月內,要趕快到稅捐機聲請,那稅捐單位就會將兩種稅率差額退回法院,即稱為法拍屋退稅額,法院再依分配表順序繼續撥發。

所以此筆退稅額,原則上抵押債權的銀行最先受償,所有債權清償有剩餘,才有輪到債務人的份。

債務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自用稅率機會,依現在法院生態,此筆退稅幾乎跑到銀行口袋,怎麼會債務人願意趕在30天內到稅捐單位辦理呢?

法拍屋市場,從民國70年以來,就有少數的代書,專門接洽退稅額很高的法拍房地的屋主;取得屋主同意委託書後,就向抵押債權銀行談判,犧牲債務人一生一次自用稅機會,換取銀行同意回饋部份退稅款給債務人,達成三方贏家,當然第三方就是承辦的代書。

除非是家公營銀行,像台銀,土銀等,僵硬無彈性外,其餘民營銀行均可配合,只是每家的回饋金不同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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