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拍知識庫
•完整法拍流程
•實用教學攻略
•為您解析買賣方法

已回覆
第 119783 筆【更新】 115/6/20 10:19

王○珍 問 : 投標時保證金少給一塊錢,或是忘記放本票,真的就不能得標嗎?

解答
人氣:18

您好~

是的,投標直接無效。
​法條依據:《強制執行法》第 86 條第 2 項、第 3 項規定:「參與投標人,未繳足保證金者,其投標無效。」
​實務解析: 法院實務上對保證金審查非常嚴格。無論您出價多高,只要保證金金額不足、未附上銀行本票,或是本票抬頭、印章有瑕疵,司法事務官都會直接宣布該張投標單為廢標。

已解答文章:109筆
已回覆
第 105568 筆【更新】 112/5/3 18:5

吳○絹 問 : 法拍屋現場有遺留物要如何處理?

解答
人氣:344

您好~

當強制點交遇到屋内有遺留物時,通常法院人員會現場判斷,像是垃圾、個人衣物等没有價值的物品,可視同廢棄物丟棄。其餘的物品,法院會請拍定人拍照、清點,並造冊陳報法院,再由法院通知債務人,限期領回遺留物。
若逾期仍未領回,拍定人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遺留物。

在造點清冊遺留物後,法院通常會指定拍定人保管遺留物,大部分會採原地現場保管。若是遇到特殊的物品,才會另外找保管倉庫,保管人也需先墊付搬家公司及保管倉庫的費用。

在指定日期執行拍賣遺留物時,有意願投標的人可以到物品的所在地,現場喊價競標,並當場支付拍賣價金。

若現場無人願意購買,為了提早將債務人遺留物處理完畢順利點交,拍定人都會在現場自己出價,直接將物品全數買回,如此才能加快流程,順利點交

已解答文章:75筆
已回覆
第 105575 筆【更新】 112/3/24 22:47

鄭○源 問 : 當「抵押權受有影響」時,銀行會排除租約嗎?

解答
人氣:280

您好~

1當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查封拍賣抵押物 ,因抵押物上有租約存在,且該租約是在抵押權設定後,屋主才與第三人所簽訂,以致影響抵押權的實行時,抵押權人得依民法866條,請求法院除去該租約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租約,也是如此。

2.租約成立的時間,若先於抵押權登記的日期,通常銀行為了保障權益,也會要求借款人切結房屋無出租及聲明無增建,以保護其債權。

3.所謂「抵押權受有影響」,是指抵押物在拍賣程序中發生無人應買,或出價不足清償抵押權的情形。因有無人應買或出價不足的情形,自可認為投標人係因顧忌該不動產現由他人占用中,於拍定後不能即取得抵押物之占有使用,而影響其出價應買之意願

已解答文章:75筆
已回覆
第 101219 筆【更新】 111/10/7 15:2

王○美 問 : 請問如果有 數宗不動產合併拍賣時,投標人對於各宗不動產所出價額,是否均應達拍賣最低價額?

解答
人氣:171

您好~

是的!
如投標人所出總價額高於其他投標人,且達於拍賣‘’最低總價額‘’,但部分不動產所出價額未達拍賣最低價額,而不自行調整者 ,法院即按總價額及拍賣最低價額比例調整之。

已解答文章:109筆
已回覆
第 97549 筆【更新】 109/11/3 21:38

陳○祥 問 : 我在法院標到一間公寓,但在投標室時我老婆聽到有人說這間是凶宅也敢標,所以我們就沒繳尾款了,最近才知道那個是債務人亂說的,請問這間公寓再拍賣時,我可以去標嗎?

解答
人氣:270

您好~

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投標參考要點:投標人為未繳足價金而再拍賣之前拍定人或承受人,應認為投標無效。

依規定您不可再以本人名義投標買受這間公寓;建議以您太太或家人的名義投標。

另提醒
如果案件再行拍賣,賣出價金低於您原來的價金,價金差額及再拍賣所產生的執行費用,要您來負責。

已解答文章:71筆
已回覆
第 97809 筆【更新】 109/5/29 11:16

謝○珠 問 : 我標到一間在台南的法拍屋(拍賣產權是全部),但書記官卻問我說:我是共有人嗎?還有說要等有沒有人優購?不是最高價者得標嗎?

解答
人氣:256

您好~

一般而言,投標法拍屋都是以出價最高價為拍定人,也就是得標者。但往往有些法拍不動產案件中隱含著「優先承買權人」,這些人受到法律保護,他們有優先其他人的買這間房屋的權利。
⭕什麼是「優先承買權」?
「優先承買權」又稱「優先承購權」,就是由法律規定優先於其他承買人而先買之權力。簡單來說,就是一樣都是標法拍屋,但有些人擁有”特權”,讓他可以不用投標,就能直接買到法拍屋。
其中,又可分為具一般債權效力的共有人優先承買權,以及具有相對物權效力的「基地承租人優先承買權」、「耕地優先承買權」等。

已解答文章:109筆
已回覆
第 98499 筆【更新】 109/3/5 23:22

淯○ 問 : 請問房地合一稅可扣除的出售成本除了仲介費、契稅等,還有包含什麼項目可以算在出售成本內?

解答
人氣:196

您好~

分買入成本(買入價,買入過户契税,規費,代書費,買入仲介費,買入裝修費等)

出售必要費用分售出仲介費,售出時裝修費,若這些單據少於五%,免單據報售出價五%。

已解答文章:1004筆
已回覆
第 98451 筆【更新】 108/5/14 9:31

于○豪 問 : 請問投標室有公開讓沒有投標的人參觀嗎?(高雄)

解答
人氣:705

您好!

每位投標生手,投標前最好能多到投標室觀摩(任何人均可)

投標見習,開標結果有下列情況

一·拍定(得標):有人出價,最高價得標。

二·流標:無人投標,再等下一拍打八折。

三·停拍:停止拍賣,又分下列幾種情況

1.未登報(債權人未於規定時間内將拍賣公告刊登報紙公告)

2.未送達(拍賣公告未送達債務人知曉)

3.條件變更(也許點交改不點交,或不點交改點交或增減拍賣標的)

4.延緩執行(債權人在強制執行中有兩次權利可申請延緩,每次三個月)

5.撤回執行(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,不再拍賣了)

  6.提供擔保(債務人提供全額債務擔保,撤回拍賣)

四·廢標:投標人標單書寫或保證金不合規定,投標無效。

已解答文章:1004筆
已回覆
第 98447 筆【更新】 108/3/24 19:21

陳○文 問 : 我想標一件法拍屋
到投標室才知停拍

什麼是未送達(高雄)

解答
人氣:1037

您好~

投標室開標結果有下列情況

一·拍定(得標):有人出價,最高價得標。

二·流標:無人投標,再等下一拍打八折。

三·停拍:停止拍賣,又分下列幾種情況

1.未登報(債權人未於規定時間?將拍賣公告刊登報紙公告)

2.未送達(拍賣公告未送達債務人知曉)

3.條件變更(也許點交改不點交,或不點交改點交或增減拍賣標的)

4.延緩執行(債權人在強制執行中有兩次權利可申請延緩,每次三個月)

5.撤回執行(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,不再拍賣了

6.提供擔保(債務人提供全額債務擔保,撤回拍賣)

四·廢標:投標人標單書寫或保證金不合規定,投標無效。

已解答文章:1004筆
已回覆
第 98430 筆【更新】 107/9/13 11:43

黃○萱 問 : 請問何以會被停拍?(高雄)

解答
人氣:945

您好~

法院開標結果有下列情況

一·拍定(得標):有人出價,最高價得標。

二·流標:無人投標,再等下一拍打八折。

三·停拍:停止拍賣,又分下列幾種情況

1.未登報(債權人未於規定時間内將拍賣公告刊登報紙公告)

2.未送達(拍賣公告未送達債務人知曉)

3.條件變更(也許點交改不點交,或不點交改點交或增減拍賣標的)

4.延緩執行(債權人在強制執行中有兩次權利可申請延緩,每次三個月)

5.撤回執行(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,不再拍賣了)

6.提供擔保(債務人提供全額債務擔保,撤回拍賣)

四·廢標:投標人標單書寫或保證金不合規定,投標無效。

已解答文章:1004筆
投標時保證金少給一塊錢,或是忘記放本票,真的就不能得標嗎?
您好~

是的,投標直接無效。
​法條依據:《強制執行法》第 86 條第 2 項、第 3 項規定:「參與投標人,未繳足保證金者,其投標無效。」
​實務解析: 法院實務上對保證金審查非常嚴格。無論您出價多高,只要保證金金額不足、未附上銀行本票,或是本票抬頭、印章有瑕疵,司法事務官都會直接宣布該張投標單為廢標。
法拍屋現場有遺留物要如何處理?
您好~

當強制點交遇到屋内有遺留物時,通常法院人員會現場判斷,像是垃圾、個人衣物等没有價值的物品,可視同廢棄物丟棄。其餘的物品,法院會請拍定人拍照、清點,並造冊陳報法院,再由法院通知債務人,限期領回遺留物。
若逾期仍未領回,拍定人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遺留物。

在造點清冊遺留物後,法院通常會指定拍定人保管遺留物,大部分會採原地現場保管。若是遇到特殊的物品,才會另外找保管倉庫,保管人也需先墊付搬家公司及保管倉庫的費用。

在指定日期執行拍賣遺留物時,有意願投標的人可以到物品的所在地,現場喊價競標,並當場支付拍賣價金。

若現場無人願意購買,為了提早將債務人遺留物處理完畢順利點交,拍定人都會在現場自己出價,直接將物品全數買回,如此才能加快流程,順利點交
當「抵押權受有影響」時,銀行會排除租約嗎?
您好~

1當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查封拍賣抵押物 ,因抵押物上有租約存在,且該租約是在抵押權設定後,屋主才與第三人所簽訂,以致影響抵押權的實行時,抵押權人得依民法866條,請求法院除去該租約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租約,也是如此。

2.租約成立的時間,若先於抵押權登記的日期,通常銀行為了保障權益,也會要求借款人切結房屋無出租及聲明無增建,以保護其債權。

3.所謂「抵押權受有影響」,是指抵押物在拍賣程序中發生無人應買,或出價不足清償抵押權的情形。因有無人應買或出價不足的情形,自可認為投標人係因顧忌該不動產現由他人占用中,於拍定後不能即取得抵押物之占有使用,而影響其出價應買之意願

請問如果有 數宗不動產合併拍賣時,投標人對於各宗不動產所出價額,是否均應達拍賣最低價額?
您好~

是的!
如投標人所出總價額高於其他投標人,且達於拍賣‘’最低總價額‘’,但部分不動產所出價額未達拍賣最低價額,而不自行調整者 ,法院即按總價額及拍賣最低價額比例調整之。
我在法院標到一間公寓,但在投標室時我老婆聽到有人說這間是凶宅也敢標,所以我們就沒繳尾款了,最近才知道那個是債務人亂說的,請問這間公寓再拍賣時,我可以去標嗎?
您好~

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投標參考要點:投標人為未繳足價金而再拍賣之前拍定人或承受人,應認為投標無效。

依規定您不可再以本人名義投標買受這間公寓;建議以您太太或家人的名義投標。

另提醒
如果案件再行拍賣,賣出價金低於您原來的價金,價金差額及再拍賣所產生的執行費用,要您來負責。
我標到一間在台南的法拍屋(拍賣產權是全部),但書記官卻問我說:我是共有人嗎?還有說要等有沒有人優購?不是最高價者得標嗎?
您好~

一般而言,投標法拍屋都是以出價最高價為拍定人,也就是得標者。但往往有些法拍不動產案件中隱含著「優先承買權人」,這些人受到法律保護,他們有優先其他人的買這間房屋的權利。
⭕什麼是「優先承買權」?
「優先承買權」又稱「優先承購權」,就是由法律規定優先於其他承買人而先買之權力。簡單來說,就是一樣都是標法拍屋,但有些人擁有”特權”,讓他可以不用投標,就能直接買到法拍屋。
其中,又可分為具一般債權效力的共有人優先承買權,以及具有相對物權效力的「基地承租人優先承買權」、「耕地優先承買權」等。
請問房地合一稅可扣除的出售成本除了仲介費、契稅等,還有包含什麼項目可以算在出售成本內?
您好~

分買入成本(買入價,買入過户契税,規費,代書費,買入仲介費,買入裝修費等)

出售必要費用分售出仲介費,售出時裝修費,若這些單據少於五%,免單據報售出價五%。

請問投標室有公開讓沒有投標的人參觀嗎?(高雄)
您好!

每位投標生手,投標前最好能多到投標室觀摩(任何人均可)

投標見習,開標結果有下列情況

一·拍定(得標):有人出價,最高價得標。

二·流標:無人投標,再等下一拍打八折。

三·停拍:停止拍賣,又分下列幾種情況

1.未登報(債權人未於規定時間内將拍賣公告刊登報紙公告)

2.未送達(拍賣公告未送達債務人知曉)

3.條件變更(也許點交改不點交,或不點交改點交或增減拍賣標的)

4.延緩執行(債權人在強制執行中有兩次權利可申請延緩,每次三個月)

5.撤回執行(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,不再拍賣了)

  6.提供擔保(債務人提供全額債務擔保,撤回拍賣)

四·廢標:投標人標單書寫或保證金不合規定,投標無效。
我想標一件法拍屋
到投標室才知停拍

什麼是未送達(高雄)
您好~

投標室開標結果有下列情況

一·拍定(得標):有人出價,最高價得標。

二·流標:無人投標,再等下一拍打八折。

三·停拍:停止拍賣,又分下列幾種情況

1.未登報(債權人未於規定時間?將拍賣公告刊登報紙公告)

2.未送達(拍賣公告未送達債務人知曉)

3.條件變更(也許點交改不點交,或不點交改點交或增減拍賣標的)

4.延緩執行(債權人在強制執行中有兩次權利可申請延緩,每次三個月)

5.撤回執行(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,不再拍賣了

6.提供擔保(債務人提供全額債務擔保,撤回拍賣)

四·廢標:投標人標單書寫或保證金不合規定,投標無效。
請問何以會被停拍?(高雄)
您好~

法院開標結果有下列情況

一·拍定(得標):有人出價,最高價得標。

二·流標:無人投標,再等下一拍打八折。

三·停拍:停止拍賣,又分下列幾種情況

1.未登報(債權人未於規定時間内將拍賣公告刊登報紙公告)

2.未送達(拍賣公告未送達債務人知曉)

3.條件變更(也許點交改不點交,或不點交改點交或增減拍賣標的)

4.延緩執行(債權人在強制執行中有兩次權利可申請延緩,每次三個月)

5.撤回執行(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和解,不再拍賣了)

6.提供擔保(債務人提供全額債務擔保,撤回拍賣)

四·廢標:投標人標單書寫或保證金不合規定,投標無效。
25 筆,共 3 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