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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713 筆【更新】 115/6/1 16:57

林○憲 問 : 每一間法拍屋都可看到查封的封條嗎?

解答
人氣:21

您好~

法拍屋的封條撕掉有事嗎?
書記官和債權人查封法拍屋,若無人應門,書記官只得將「封條」粘貼於正大門,並命債權人五日內查報屋內使用情況。

若債權人呈報無人居住,或債務人自住,無第三人租,借,佔用,法院即公告「拍定後點交」。若有第三人租用,法院則公告「第三人承租,拍定後不點交」。

法院只根據債權人查報,不會再另行查證。有責任心的書記官會在公告提醒「惟實際使用情形,請投標人自行查明」。

如果查封時有人開門請法院人員進入做完「查封筆錄」,有人情味的書記官會問現住人「封條」粘貼何處?很多現住人會建議粘貼屋內不明顯之處,如後陽台,或廁所內,書記官很少不配合的。

所以得標人交屋後,把房子整理漂漂亮亮要進住,記得把「封條」找出撕掉,拍定後撕掉沒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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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714 筆【更新】 115/6/1 0:54

N○○o 問 : 法院申請第一次點交, 法院限期原屋主15日搬離. 屆15日屋主未搬離, 向法院陳報後, 履勘時債務人若故意必不見面?該怎麼解套?

解答
人氣:23

您好~

履勘公文都會註明「不因債務人不在場而停止執行」,所以履勘都要通知管區派兩名員警來。

這時拍定人也要安排鎖開鎖入內探勘屋內情況。

債務人不在場,履勘後法院會再排出強制執行日期,交屋給拍定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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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372 筆【更新】 115/3/25 11:22

張○庭 問 : 看到拍賣公告寫投標需附無自用農舍文件,否則投標無效,請問如何申請?

解答
人氣:63

您好~

每人名下只能有一戶農舍,投標農舍需附「無農舍證明」

申請三步驟如下:

1.到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,看名下有幾戶房子。
2.到縣市政府建管處(局)申請使用執照,有些事務官是公告要求附房屋土地謄本即可。

看名下房子是否為農舍。

3.切結無農舍使用

以上缺一不可。

現在名下有農地要申請蓋農舍很困難,有現成農舍拍賣很珍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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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288 筆【更新】 115/3/13 13:48

林○卉 問 : 三拍流標,代表投資客三拍沒利潤,公告應未打折,也是無利潤,會等到四拍再買。所以公告應買去買的都是自住客,是吧

解答
人氣:88

您好~

對投資客而言,有點交三拍案件不值得投資,應買同三拍價錢未打折,當然99%也不值得投資,但有一%是漏了投標,意外流標,還是有不錯空間。

對自住客來說,合用,市價八五折也很划算。

所以應買99%都是自住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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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241 筆【更新】 115/3/6 0:13

王○永 問 : 應買是不用競標,先到先買是嗎

債權人沒聲請就無特拍是嗎

解答
人氣:95

您好~

第三拍無人投標,法院會在十天排出公告應買,應買期三個月,應買價是第三拍底價。

有多人要應買,不用加價,以第一位向法院送應買狀得標,所以稱「定價錢,比時間」,不同第三拍是「定時間,比價錢」。

三個月應買期內,債權人可隨時申請減價拍賣,即「特拍」,也叫「第四拍」。

三個月應買屆期無人應買,債權人也未申請「第四拍」,本案就撤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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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118 筆【更新】 115/2/7 16:48

鍾○中 問 : 請教一個問題,如果現有租約還剩6個月,得標後跟租客協商提早退租,押金怎麼處理?如果選擇讓租約走完,有需要重訂契約(到舊約到期日)嗎?這時押金又怎麼處理呢?

解答
人氣:66

您好~

民法425條,買賣不破租約,得標有租約法拍屋,法院不點交,得標人承受原租約內容:租期及每月租金。

但不承受押金,因押金是債務人取走,房客要向債務人追討。

得標後如選擇讓租約走完,雙方可重訂租約,此時房客大概不會支付押金,那租約就註明「無押金」。

或者不必重訂租約,那就承續原租約內容,租期何時屆止,租金多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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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042 筆【更新】 115/1/20 21:5

李○潔 問 : 像這件「拍定後按現況點交」算是有點交嗎?這種案件能找銀行代墊嗎?

謝謝

解答
人氣:89

您好~

法院查封單位是民事執行處,主要強制執行,遇有爭議事,只能「形式上之審查,不能實體上之認定」。

所以書記官查封時聽到現住人講什麼幾乎就全盤接受,理論上無第三人租,借,佔,法院得標後會執行點交。

但萬一有第三人查封後(甚至得標後)才向法院陳報租約,此時書記官就會改為不點交處理。

有些書記官怕點交會有變化,就會在拍賣公告出現以下點交模糊字眼。
1.拍定後按現況點交
2.惟實際情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
3.債權人查報空屋,若屬實則點交,不屬實則不點交。

以上模糊公告,其實可以「點交」視之,萬一得標後改為不點交,得標人不接受,向法院聲請撤銷拍賣,多數書記官也會同意的。

銀行也了解這個情況,所以銀行通常也會承接這種代墊業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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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9047 筆【更新】 114/12/28 10:41

黃○珍 問 : 你好想請教一下:
之前上課有提到崇德路三段的法拍屋(衝上標的案例),老師曾說過,一開始有租約不點交、後來改為點交,請問是從哪裡得知有租約的資訊呢?以及拍賣條件變更的資訊該從哪裡查看呢謝謝

解答
人氣:48

您好~

查封時有第三人陳報租約,法院會以民法第425條:買賣不破租賃公告不點交。

但第一拍流標後,抵押債權人又會以民法866條排除租約,讓法院改為「有點交」。

以上拍賣資訊都會在拍賣公告詳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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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8883 筆【更新】 114/12/15 14:11

李○發 問 : 老師好….
老師請問一下…正常拍賣不是3拍後..會有公告應買3個月後…再來才是第4拍
這件好像沒公告應買..直接就4拍了?

解答
人氣:205

您好~

第三拍流標後,法院在十天內排出公告應買三個月。

債權人在應買期內隨時可申請第四拍減價拍賣。

本件看不到公告應買,推測債權人急於推出第四拍,所以10/23三拍流標,第四拍立即11/27推出,法院內部文件一定要有公告應買程序,只是四拍太快公告被湮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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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8890 筆【更新】 114/12/3 15:23

秀○ 問 : 請問什麼是部份點交

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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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~

法拍屋只要有租用,借用,佔用情況,執行法院會公告「拍定後不點交」。

有些法拍屋會有部份點交或部份不點交,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。

1.某件大樓或公寓房子,債務人其中一個房間出租,餘房間債務人自住,此時法院會點交債務人使用部份,而第三人出租的房間不點交,這就形成得標人要與承租人共用出入大門。

2.有些透天房子其各層樓出入是由整棟公用樓梯出入,各樓層無內部樓梯相通。

如其中一,二樓出租,三,四,五樓債務人居住,得標後法院會將三,四,五樓點交給得標人,一,二樓不點交,得標人與承租人使用各別樓層,各別獨立出入樓梯,不受他樓層影響。

3.債務人前夫(或前妻)和雙方孩子居住,前配偶戶籍又未設立於該法拍屋,通常法院會將債務人孩子驅離得標法拍屋,債務人前配偶無法請求搬離,仍為不點交狀況。

已解答文章:1002筆
每一間法拍屋都可看到查封的封條嗎?
您好~

法拍屋的封條撕掉有事嗎?
書記官和債權人查封法拍屋,若無人應門,書記官只得將「封條」粘貼於正大門,並命債權人五日內查報屋內使用情況。

若債權人呈報無人居住,或債務人自住,無第三人租,借,佔用,法院即公告「拍定後點交」。若有第三人租用,法院則公告「第三人承租,拍定後不點交」。

法院只根據債權人查報,不會再另行查證。有責任心的書記官會在公告提醒「惟實際使用情形,請投標人自行查明」。

如果查封時有人開門請法院人員進入做完「查封筆錄」,有人情味的書記官會問現住人「封條」粘貼何處?很多現住人會建議粘貼屋內不明顯之處,如後陽台,或廁所內,書記官很少不配合的。

所以得標人交屋後,把房子整理漂漂亮亮要進住,記得把「封條」找出撕掉,拍定後撕掉沒事的。
法院申請第一次點交, 法院限期原屋主15日搬離. 屆15日屋主未搬離, 向法院陳報後, 履勘時債務人若故意必不見面?該怎麼解套?
您好~

履勘公文都會註明「不因債務人不在場而停止執行」,所以履勘都要通知管區派兩名員警來。

這時拍定人也要安排鎖開鎖入內探勘屋內情況。

債務人不在場,履勘後法院會再排出強制執行日期,交屋給拍定人。
看到拍賣公告寫投標需附無自用農舍文件,否則投標無效,請問如何申請?
您好~

每人名下只能有一戶農舍,投標農舍需附「無農舍證明」

申請三步驟如下:

1.到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,看名下有幾戶房子。
2.到縣市政府建管處(局)申請使用執照,有些事務官是公告要求附房屋土地謄本即可。

看名下房子是否為農舍。

3.切結無農舍使用

以上缺一不可。

現在名下有農地要申請蓋農舍很困難,有現成農舍拍賣很珍貴。
三拍流標,代表投資客三拍沒利潤,公告應未打折,也是無利潤,會等到四拍再買。所以公告應買去買的都是自住客,是吧
您好~

對投資客而言,有點交三拍案件不值得投資,應買同三拍價錢未打折,當然99%也不值得投資,但有一%是漏了投標,意外流標,還是有不錯空間。

對自住客來說,合用,市價八五折也很划算。

所以應買99%都是自住客。
應買是不用競標,先到先買是嗎

債權人沒聲請就無特拍是嗎
您好~

第三拍無人投標,法院會在十天排出公告應買,應買期三個月,應買價是第三拍底價。

有多人要應買,不用加價,以第一位向法院送應買狀得標,所以稱「定價錢,比時間」,不同第三拍是「定時間,比價錢」。

三個月應買期內,債權人可隨時申請減價拍賣,即「特拍」,也叫「第四拍」。

三個月應買屆期無人應買,債權人也未申請「第四拍」,本案就撤掉了。
請教一個問題,如果現有租約還剩6個月,得標後跟租客協商提早退租,押金怎麼處理?如果選擇讓租約走完,有需要重訂契約(到舊約到期日)嗎?這時押金又怎麼處理呢?
您好~

民法425條,買賣不破租約,得標有租約法拍屋,法院不點交,得標人承受原租約內容:租期及每月租金。

但不承受押金,因押金是債務人取走,房客要向債務人追討。

得標後如選擇讓租約走完,雙方可重訂租約,此時房客大概不會支付押金,那租約就註明「無押金」。

或者不必重訂租約,那就承續原租約內容,租期何時屆止,租金多少。
像這件「拍定後按現況點交」算是有點交嗎?這種案件能找銀行代墊嗎?

謝謝
您好~

法院查封單位是民事執行處,主要強制執行,遇有爭議事,只能「形式上之審查,不能實體上之認定」。

所以書記官查封時聽到現住人講什麼幾乎就全盤接受,理論上無第三人租,借,佔,法院得標後會執行點交。

但萬一有第三人查封後(甚至得標後)才向法院陳報租約,此時書記官就會改為不點交處理。

有些書記官怕點交會有變化,就會在拍賣公告出現以下點交模糊字眼。
1.拍定後按現況點交
2.惟實際情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
3.債權人查報空屋,若屬實則點交,不屬實則不點交。

以上模糊公告,其實可以「點交」視之,萬一得標後改為不點交,得標人不接受,向法院聲請撤銷拍賣,多數書記官也會同意的。

銀行也了解這個情況,所以銀行通常也會承接這種代墊業務。
你好想請教一下:
之前上課有提到崇德路三段的法拍屋(衝上標的案例),老師曾說過,一開始有租約不點交、後來改為點交,請問是從哪裡得知有租約的資訊呢?以及拍賣條件變更的資訊該從哪裡查看呢謝謝
您好~

查封時有第三人陳報租約,法院會以民法第425條:買賣不破租賃公告不點交。

但第一拍流標後,抵押債權人又會以民法866條排除租約,讓法院改為「有點交」。

以上拍賣資訊都會在拍賣公告詳載。
老師好….
老師請問一下…正常拍賣不是3拍後..會有公告應買3個月後…再來才是第4拍
這件好像沒公告應買..直接就4拍了?
您好~

第三拍流標後,法院在十天內排出公告應買三個月。

債權人在應買期內隨時可申請第四拍減價拍賣。

本件看不到公告應買,推測債權人急於推出第四拍,所以10/23三拍流標,第四拍立即11/27推出,法院內部文件一定要有公告應買程序,只是四拍太快公告被湮沒了。
請問什麼是部份點交
您好~

法拍屋只要有租用,借用,佔用情況,執行法院會公告「拍定後不點交」。

有些法拍屋會有部份點交或部份不點交,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。

1.某件大樓或公寓房子,債務人其中一個房間出租,餘房間債務人自住,此時法院會點交債務人使用部份,而第三人出租的房間不點交,這就形成得標人要與承租人共用出入大門。

2.有些透天房子其各層樓出入是由整棟公用樓梯出入,各樓層無內部樓梯相通。

如其中一,二樓出租,三,四,五樓債務人居住,得標後法院會將三,四,五樓點交給得標人,一,二樓不點交,得標人與承租人使用各別樓層,各別獨立出入樓梯,不受他樓層影響。

3.債務人前夫(或前妻)和雙方孩子居住,前配偶戶籍又未設立於該法拍屋,通常法院會將債務人孩子驅離得標法拍屋,債務人前配偶無法請求搬離,仍為不點交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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