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投標前,最好能提早與銀行洽詢,提供充足的資料,如個人資力條件及投標房子明細,讓銀行及早進行評估。
原則上,銀行答應的墊款條件,屆時變化的機會幾乎是零,但有萬分之一的情況,可能是分行答應的,到時總行變卦;一般而言,1000萬以上的案子,都要經過總行審核,與銀行洽商墊款時,務必要求與銀行先完成對保動作,那就不可能被銀行賴帳了。
法院七天的繳款期限是不等人的,銀行不能墊款,您要趕快找親友籌款,否則會發生下列的後果:
法院未收到得標人繳交尾款,會在一個月左右,重新公告拍賣,拍賣底價不變;如再次拍賣價錢高於上次拍價,則上次投標人保證金可原封無息退還;萬一低於上次價錢,則差額要由保證金扣除後,有餘額再退給當事人;如果差額大於保證金,則保證金全數没收外,可能還會再查封他的財產。
而且上次投標的人不能再以他的名義參加此次的投標,是不是很麻煩,您要仔細考量!